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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档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2-03-1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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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档案安全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石。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档案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杜绝档案安全事故,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绝对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省档案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档案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馆)。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档案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有关文件要求情况。是否对照各项制度规范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重点突出问题,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整改落实措施及完成情况等。

(二)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领导重视档案安全工作程度,对档案安全工作有无定期进行监督、指导、检查;档案安全工作是否纳入档案工作计划,每年是否有合理的经费投入;是否制定完善档案安全工作制度机制,明确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将档案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头岗位;档案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三)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备更新情况。档案库房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库房内是否存放危及档案安全的物品;防光、防水、防高温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是否配备且正常工作;消防设备是否齐备且正常运行,有无定期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实时值守,重点监控部位是否有遗漏;电气、水暖、机电设备是否安全,设备检修维护是否及时,电线有无超期和超负荷使用等。

(四)档案实体及信息安全保管保护情况。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是否齐全完整规范;档案“八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档案借阅利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归还;特殊载体档案存放和管理是否合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档案信息系统分级和等级保护相关要求;数字化加工场所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保密安全制度等。

三、检查方式

自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把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泄密等作为自查重点查细查实,把影响档案安全的风险隐患找准找全。必要时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专业力量参与检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到人,逐项销号。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确保档案安全可控在控。对档案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所在单位研究解决。

(三)各地区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先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由设区市档案局于4月30日前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报。书面材料寄送至省档案局。我局将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开展实地抽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江苏省档案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