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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档案开放审核实施细则
  • 信息时间:2025-05-2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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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全面提升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月15日,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档案馆正式印发《苏州市档案开放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旨在科学把握“三个走向”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着力破解开放审核中的职责交叉、流程模糊、管控不明等难点,为档案安全有序开放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立足苏州工作实际,力求突破传统档案开放“标准模糊、权责不清”等痛点,通过智能赋能、多方共审等设计,实现从“分散探索”向“全域规范”跨越。《细则》明确档案主管部门、国家档案馆及移交单位的“三方联动、权责明晰”的责任机制,细化“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流程,配套设计开放审核初审登记表、会审意见反馈表与拟开放档案目录、档案移交单位拟进馆档案开放审核意见表3份操作模板。《细则》鼓励各档案馆运用AI技术提升开放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且建立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之间审核结果互认机制,保障公众知情公平性,同时探索“合规免责”条款,区分制度局限与个人责任。《细则》经国家档案局课题立项、多轮论证修订,历时3年攻坚,最终形成6章25条核心内容。

作为全省首个系统性出台档案开放审核细则的档案部门,苏州市档案局、馆在省档案局、馆的指导下,充分发挥 “局馆联动、市县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市、区两级档案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组,在借鉴其他省市工作经验基础上多次进行集中研讨、征求意见,确保内容的严谨性与实操性。《细则》的出台,不仅为本地档案开放审核提供了精准的“操作手册”,更以扎实的实践路径,为同类型城市破解“开放与安全”的两难命题提供了“苏州解法”。

作者:苏州市档案馆  黄心怡